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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大氣十條》的圓滿收官,VOCs治理成為后“大氣十條”時代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方向之一。如何有效治理VOCs成為擺在人們眼前的一道難題 后“大氣十條”時代 VOCs治理成重要方向 隨著近十年大氣治理的推進,煤電減排的潛力已經非常有限。與此同時大氣治理工作出現一定成效:按污染物分類來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PM10四類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基本都呈逐年下降趨勢。 國家大氣治理專家原中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柴發合,在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召開一年一度的媒體見面會上表示,經過這幾年的治理,PM2.5成分也在發生變化,硫酸鹽的含量顯著下降,但是硝酸鹽占的百分比增加了,有機物占的百分比也增加了,也就是說,今年的污染物治理重點,在持續把二氧化硫降下來的同時,要把氮氧化物的治理和VOCs的治理,作為2018年一個很重要的污染治理方向。 電廠脫硫脫硝的治理市場已經相對飽和,VOCs將成為“十三五”期間新增的大氣污染治理市場,市場空間將遠超傳統大氣污染物治理的市場規模。根據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的預測,到2020年,我國工業源VOCs排放將比2009年減少430萬噸,由此帶來的投資需求將會達到1732億元。 國家相繼頒布了VOCs方面的標準和政策,刺激了VOCs市場的快速發展。 VOCs治理是個難題 截至2017年底我國已經出臺或實施了幾十個VOCs相關排放標準,政策不斷嚴苛。 目前VOCs治理存在兩大難點:一是來源廣泛,包括自然源和人為源。在我國大部分城市,人為排放的VOCs遠高于自然源,主要來自固定源燃燒、道路交通、溶劑產品使用和石化、化工等工業過程排放。 二是VOCs組成復雜,VOCs不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其他污染物是一種物質,物理化學特性是單一的,VOCs是一類物質,包括了烷烴、烯烴、芳香烴、鹵代烴、含氧烴、氮烴、硫烴、低沸點多環芳烴等。按照WHO目前的鑒定,VOCs成分的種類已經超過300種,如此復雜的組分,監測難度非常之大。 三是缺少統一的VOCs治理技術規范。許多廢氣治理方案都還不具備技術規范,這給目前對企業廢氣治理過程及結果的監管和整治成效的評價帶來了較大的困難。 另外,法律方面的支撐也還不夠強。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增加了對于VOCs污染防治的要求,但條款還是原則性的要求,還需要大量細化的條文來支撐。 2017年底環保部印發《2018年重點地區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方案要求對78個重點城市開展VOCs監測,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監測117種物質,地級城市監測70種物質。方案的印發為VOCs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監測數據支持。 精準治理時代來臨 井噴式爆發的VOCs市場,催化出了大小不一、參差不齊的治理公司,至于治理技術更是五花八門、多種多樣。我國目前的主流技術包括吸附回收、轉輪濃縮、催化氧化、蓄熱燃燒等方法。但是,由于我國VOCs的研究起步較晚,VOCs治理投入不夠等原因,某些技術或其組合工藝成為很多治理法寶。 目前,很多企業不管什么行業,什么成分,直接拿來主義,致使企業無法穩定達標需要多次重復治理。膽識沒有一種VOCs治理技術是萬能的。不同的行業,VOCs成分不同,VOCs排放特點也會有所不同,因而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制定獨特的技術路線。即使是同一行業,不同的工序技術路線也會有差異,甚至風量不同、濃度不同,技術路線也會不一樣。 VOCs處理方法有數十種,其原理無外乎回收有價值溶劑的回收技術和分解VOCs分子的破壞技術兩大類,實際應用中更多是采用組合式技術。無論是催化燃燒還是UV光解,具體技術路線要取決于客戶的實際工況。不能復制照搬,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精準治理。由此或將改變整個行業格局。 近來年,很多省市要求對VOCs排放重點企業開展“一企一策”治理。以廣東為例,廣東對列入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管控企業,都要開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后續各地要根據污染源普查及各地市固定污染源企業VOCs排放調查等結果,對重點企業清單實施動態更新。各地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將VOCs年排放量3噸以上的企業列入一般企業管理。 業內人士表示,“一企一策”政策意味著地方政府已經認識到了VOCs精準治理的重要性。除一企一策外,業內人士還建議重點行業實施“一行一策”。與此同時,一些企業也根據工況制定了個性化治理方案,進行精準治理。隨著VOCs市場的不斷發展,未來行業也將迎來洗牌 從“十二五”到“十三五”,VOCs治理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有”到“亂”的過程,未來VOCs行業將逐漸規范化,實現由“亂”到“精”,真正邁入精準治理時代。